2023仲裁工作总结报告6篇(完整)
仲裁工作总结报告区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为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仲裁工作总结报告6篇,供大家参考。
仲裁工作总结报告篇1
区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为契机,以创建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三优三满意”文明窗口为标准,以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原则,结合我区的具体实际情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利地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劳动仲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以后,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按照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发生劳动争议如果想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必须先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再向法院起诉。
1.负责处理辖区域内企业与职工之间以及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其劳动合同制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2.负责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3.负责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4.负责劳动争议三方(劳动、工会、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指导区内各街道、社区、行业、企业劳动争议协调机构开展调解工作;5.负责全区劳动争议处理案件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向上级提供相关信息;6.负责对劳动合同的审核及鉴证工作; 7.承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建立首问首接服务制度;2、建立健全快速立案制度;3、立案审查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应当按照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从宽掌握;4、对涉及下岗职工、女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因工致残人员和申请法律援助人员申请的劳动争议案件要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对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劳动者当事人,劳动仲裁机构可在庭审前对其进行必要的程序性指导;5、实行劳动争议仲裁风险告知制度;6、健全立案服务措施。落实接待责任制,建立立案接待区、休息区,接待人员要文明接待、热情服务。设置仲裁公开必备设施,张贴相关的公开内容、仲裁基本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立窗口意见箱,接受社会监督;7、加大“阳光仲裁 ”力度。
1、加强管理,增强素质,大力提高劳动仲裁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加强劳动仲裁工作的管理,增强仲裁员的自身素质,是做好劳动仲裁工作的关键。我们在工作中一是加强学习。我们按照讲政治、讲正气、讲学习的要求来做好仲裁员的学习教育工作。首先,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学习和教育,使仲裁员了解党的大政方针,坚定仲裁员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明确仲裁工作的正确指导思想,使劳动仲裁工作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为改革开放大局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其次,进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的学习和教育。我们将每周五下午作为集中学习时间,组织专职仲裁员和兼职仲裁员共同对最近颁布和施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学习,使大家深刻领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颁布的历史背景、立法意图、基本精神,不断增强仲裁员依法施政、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再次,不定时组织仲裁员进行专题业务讨论,继续鼓励和支持专、兼职仲裁员、书记员参加法律专业学习,提高法律理论水平,只要条件允许,我们都尽量组织仲裁员去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增强专业水准,拓展视野;二是加强日常管理。首先端正劳动仲裁员的工作态度。教育和引导他们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和谐仲裁这面旗帜。通过在仲裁工作岗位开展创建文明窗口活动,要求每个仲裁员必须认真、耐心、热情地接待当事人。其次,加强廉政建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使仲裁员务必做到勤政廉洁,不以权谋私,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劳动仲裁的良好形象;第三,严格办案程序。我们严格按照《江苏省省劳动仲裁案件庭审程序》执行,从制度上规范仲裁员的行为。在案件处理中,弱化仲裁员的个人作用,强化案件集体研究、集体决定,以程序公正来保证案件处理结果的公正;三是初步实行兼职仲裁员办案制度,提高办案数量,缩短办案时间;四是进一步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真正树立为企业服务,为职工服务的思想。因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执法机构,必须要以严谨、规范、完善的制度作为基础,贯穿劳动争议仲裁的始终,才能保证执法行为的合法、公正。我们首先完善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并落实到人,规范办案程序,统一告知用语,强化证据质证程序,严格依法办案。在仲裁活动中实行“阳光工程”,制作了政务公开栏挂上墙,将各项办案程序、收费标准、办案纪律、开庭时间、开庭场所、仲裁庭组成人员,既方便群众,又接受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五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监督是管理能否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
仲裁工作总结报告篇2
20xx年共受理案件211件(其中集体案件3件,涉及劳动者61人),在规定期限内应结案件211件,实际结案211件,结案率为100%。其中,调解结案82件;裁决结案104件;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依法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案件11件;申请人撤诉25件。为200余位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接待来访群众600余人次。
20xx年度中心工作围绕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开展。按照20xx年初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全县15个乡镇(街道)中,已有9个乡镇(街道)完成了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并已发挥职能,全年共受理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6件。基层调解组织组建率已完成60%的既定目标。
(一)、严把立案受理关.在立案工作中,严格执行案件的管辖规定,充分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做到了立、审分开,有效的避免了申诉人重复咨询、重复申诉、仲裁人员重复接待的现象发生。
(二)、始终注重调解。无论在立案前、庭审前、还是在庭审中、庭审后、都始终把“调解”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其中,千方百计加大调解力度,提高调解成功率,使“重调解、慎裁决”落到实处。
(三)、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采取简易处理程序,争取多办案、办好案;对于案情较复杂、涉及面广的案件,采取合议庭合议处理方式。在此基础上,重事实、讲证据,严格按照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一)按照省市人社部门要求,继续推进乡镇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20xx年已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了9个乡镇(街道)的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另有6个乡镇计划在20xx年完成建设,在20xx年底做到基层调解组织在我县乡镇全覆盖。
(二)强化服务意识,着力构建人性化维权理念。一是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热情倾听群众合理诉求,耐心细致做好当事人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疏导关系、协调利益、理顺情绪,有效化解当事人心中的积怨。二是优化程序。追求简便、快捷、灵活的处理方法,为及时化解劳动争议提供便利。三是开通维权绿色通道。针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快立、快审、快裁,设立接待咨询机构、公开办公电话及办案程序,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理必诉、有诉必理,让广大人民群众申诉有门,维权有路。
(三)切实加大劳动争议预防力度。始终把劳动争议仲裁庭作为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重要阵地,通过公开开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劳动管理水平,督促和指导用人单位加强民主管理,完善各项制度,促进企业劳动管理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为我县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及经济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仲裁工作总结报告篇3
201x年,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委员会五届一次会议确立的发展目标,进一步完善仲裁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作用,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全面完成了今年的目标任务。
一、围绕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的发展定位,全面履行仲裁职能
(一)明确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的发展定位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xx同志于2013年8月21日作出的“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重要批示精神,组织召开了一系列会议,采取走访、调研、座谈、赴外地考察学习、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指导论证等形式,积极推进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并于今年3月,向市委提报了《打造青岛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工作方案(草案)》,提出了“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建成东北亚地区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的重要公共服务平台”的目标定位,明确了 “打造一个主体、建设两支队伍、培育三大品牌、提升四个功能、搭建五个平台”——“一二三四五”战略的总体思路。201x年4月15日,李xx书记就该报告作出重要批示,认为“调研深入全面,建议可行”,要求“将方案(草案)进一步研究修改完善后,依程序提交研究决定实施”,同时指出,“这也是一项很重要的改革成果”。
李xx书记在不到一年时间内两次对青岛仲裁工作作出批示,充分体现了市委对仲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随即,“完善仲裁体制机制、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被列为201x年市委改革工作要点,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建设纲要。201x年9月26日,我办列席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并作了《关于青岛仲裁体制改革初步方案的汇报》,得到出席会议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目前青岛仲裁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已全面展开。
(二)争议解决工作扎实推进
201x年,全年解答咨询12000人次,受理案件无差错,当日立案率100%,市内和崂山、城阳区仲裁文书直接送达率100%,协助当事人进行财产和证据保全53件。受理各类纠纷案件2721起,涉案标的额32.3亿元,争议标的额18.5亿元。进入仲裁程序案件结案率为111%,调解和解率为69%,一个月内结案率为59%,平均结案天数为40天,办案效率明显提高。
2.制定修订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制度规定
为确保仲裁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使案件审理更加公正、透明、规范、高效,制定和修订完善了一系列管理规定:修订了《仲裁庭组庭工作规定》、《青岛仲裁委员会委托鉴定办法》,重新拟定了《鉴定机构名册》,实现组庭工作、鉴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修订了《关于仲裁案件审理期限及有关问题的规定》,进一步凸显仲裁高效快捷的独特优势;修订了《仲裁案件当事人意见反馈制度》,使案件审理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具体;修订了《专家委员会工作制度》、《仲裁案件专家论证办法》、《主任会议审议案件办法》、《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有关规定》、《裁决书核阅工作规定》,制定了《裁决书制作规范》,严把仲裁裁决质量关,提高仲裁裁决的制作水平,提升仲裁的社会公信力。
3.推进“两化”工作试点,创新仲裁调解工作
一是以仲裁调解专业化、案件调解全程化、调解案件信息化和纠纷调解规范化为目标完善仲裁调解机制。参考国际惯例和通行做法,制定调解规则,最大限度满足当事人对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的需求。在各商会、行业协会间建立专业化调解员队伍,发挥所属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作用,大力开展业内调解工作。
二是多措并举,实现受理案件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积极扩大仲裁程序外调解纠纷的范围,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消费权益、产品质量、医疗事故、家庭财产分割等纠纷,赢得公众对仲裁社会价值的广泛认同。设立青岛知识产权仲裁院,与青岛市商务局、市银行业协会合作,建立了以金融、知识产权、外经外贸等领域为重点服务对象的发展框架。扩展仲裁确认服务范围,尝试开展建设工程合同、房屋拆迁协议、公司股权变动等仲裁确认。
三是深入推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仲裁工作。建立并完善与法院、交警部门、司法局、保监局有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五位一体,上下联动,整体联动”的联动调解机制,在区市成立6个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调解中心,通过制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调解案件办理暂行方案》规范各项程序,就近就地为当事人解决纷争,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调解工作在我市全面展开并初见成效。我会“两化”试点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在全国仲裁工作会议上得到推广。
(三)仲裁员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全面提高仲裁员聘用标准,第五届仲裁委员会在世界范围内选聘346名知名法律和经贸专家学者担任仲裁员,青岛地区以外仲裁员比例达到57%,外籍及港台仲裁员比例达到20%。
通过修订仲裁员管理办法,细化了仲裁员权利与义务,增加了仲裁员培训与考核、仲裁员使用的相关规定,完善仲裁员指定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仲裁员管理水平,保障仲裁员依法、公正、亲和、高效地审理案件。
联合青岛市律师协会、新加坡管理大学等机构组织了内容包括wto仲裁机制、《仲裁规则》的理解与适用、仲裁理论与实务、国际商事仲裁等不同专题的培训,提升了仲裁员培训工作层次。经过培训的仲裁员把握仲裁理念、驾驭仲裁程序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与省海事局、保险协会等相关单位联合组织开展了多次不同层次、不同主题的仲裁员沙龙活动,邀请相关专家和行业代表参与,通过业务沟通和信息交流,增进了仲裁员与行业的相互了解、增强了互信,提高了仲裁员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
1.加强与社会不同机构的创新合作,以合作促宣传
与市商务局签署建立贸易纠纷解决合作机制备忘录,就加强解决涉外贸易纠纷合作确定了七项专项工作机制。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民事审判与仲裁工作座谈会,双方就如何共同化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法院如何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支持等问题广泛交换了意见,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与青岛市律师协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围绕律师界仲裁员选聘、律师执业纪律监督、专题业务培训等方面深化合作。
2.搭建合作交流平台,提升宣传推行层次
与青岛中德生态园管理委员会联合承办中欧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圆桌会议,为知识产权仲裁院的工作开展奠定基础。与青岛律师协会共同主办 “国际商事仲裁中的法律实践”讲座,拓展机构发展的国际视野,增加仲裁实务操作经验。
与青岛市企业联合会(青岛市企业家协会)、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联合举办青岛法律服务高端论坛,就股票发行注册制对企业直接融资的影响、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企业税务筹划及税务法律风险防范等进行了探讨。与橡胶谷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出版社主办,青岛仲裁委员会化工橡胶行业调解仲裁中心、青岛橡胶谷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共同承办主题为“聚焦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仲裁创新发展”的首届国际仲裁论坛,为知识产权领域仲裁工作的加速推进起到了良好的推介作用。
3.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加大宣传力度
积极参加《行风在线》和网络在线问政、民生在线等访谈活动,认真回复网民提问,并及时进行回访。在《青岛日报》、《青岛律师》、《青岛财经日报》、《帆船之都》、《仲裁信息》等传媒发表主题宣传文章和专刊,扩大仲裁的社会影响力,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五)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逐步规范
1.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仲裁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按照《青岛仲裁办201x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规定,举办多次“干部讲堂”,开展以《仲裁规则》为核心的仲裁业务培训和英语口语培训,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为大家提供了交流工作、总结经验、锻炼提高的机会和平台,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充实完善多层级的机构组织体系建设。
一是仲裁院的建设工作稳步进行。成立全省首家知识产权仲裁院--青岛知识产权仲裁院,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为我市打造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仲裁服务。积极开展高新区国际仲裁院筹建工作。与高新区有关部门就仲裁院建设、构建园区五位一体的法律保障体系等问题达成共识,并逐一落实。与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合作,探索建立为新型现代化经济园区营造国际化法治环境的仲裁服务机制。
二是仲裁中心建设和管理逐步完善。修改完善了《仲裁中心管理暂行办法》、《仲裁中心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对仲裁中心的管理制度。开展仲裁中心和办事处的调研工作。成立了道路运输行业调解仲裁中心、江苏商会调解仲裁中心、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墨仲裁调解中心、企联调解仲裁中心,延伸服务链条,拓展业务范围,完善服务功能,依法维护行业及会员企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整理、研究涉及到建设工程、房地产、贸易等多个商事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的仲裁裁决书,编写成《优秀裁决书汇编》,用于指导今后的仲裁审理实践、供仲裁员及仲裁工作人员培训以及其他学习培训工作使用。
二是配合《仲裁法》颁布二十周年纪念活动的开展,举办了商事仲裁征文活动,通过征文提高了社会公众对商事仲裁的关注度,吸引更多专业人士和在校大学生参与仲裁法律制度的学习和研究,为仲裁事业发展积蓄力量。编辑完成《纪念仲裁法颁布20周年获奖征文集》,以展示此次征文活动成果。
二、全面发挥仲裁服务基层、保障促进功能
(一)延伸服务触角
通过在道路运输行业、江苏商会、青岛市企业联合会设立的多个仲裁调解中心,在区市成立的6个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调解中心,就近就地为当事人解决纷争,优化发展空间布局,延伸服务链条,依法维护行业及会员企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创新服务方式
通过走访、共同举办论坛和培训、法律宣讲,使仲裁走进企业,深入基层。走访青岛区域内各大型国有银行、商业银行,知名律师事务所、大型企业、商会、行业协会,宣传仲裁法律知识,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与商会、协会、律所、联合举办青岛法律服务高端论坛和法律专题培训,推介仲裁,引导企业运用仲裁制度加强自身合法权益保护,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深入青钢集团、青岛港务局、市银行业协会,有针对性地就反倾销、民诉法修改和金融仲裁知识等方面进行了法律宣讲,受到了企业和行业的好评。
(三)深入基层联系点开展帮扶工作
以“第一书记”所在即墨金口镇垒里村为载体,开展帮扶活动。班子成员多次走访村镇,了解基层群众需求,共同探讨民生工程建设、脱贫致富的途径; 逐户看望慰问17户困难老党员、贫困户、军烈属,给予金钱或实物捐助,以实际行动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捐资20万元建设的垒里村幼儿园落成并投入使用,为垒里村的学龄前儿童提供了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让孩子们感受到党的关爱和社会的温暖。
三、青岛仲裁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办各项工作都有所创新,有所发展,有所提升,呈现了新的面貌,取得了新的成绩。但是与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的标准相比,青岛仲裁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品牌特色不够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仲裁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仲裁社会认知度不高,宣传工作尚显不足等。
201x年,仲裁工作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升仲裁服务保障功能。积极参与西海岸新区和其他经济新区建设、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健全完善与省市两级海洋产业部门的合作机制,重点发展海事海商仲裁业务。以财富管理中心城市建设为契机,实现金融领域仲裁服务的突破。
以中德生态园知识产权仲裁院为依托,完善知识产权交易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严格落实案件审理各项工作制度,保持仲裁裁决的公正和高效,提升青岛仲裁的公信力和美誉度。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仲裁服务的软硬件,营造一流仲裁服务环境。建立完善行政调处与仲裁的衔接机制,积极推荐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不断推进仲裁“两化”工作深入开展。健全完善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提高仲裁的社会公信力。
仲裁工作总结报告篇4
仲裁收案情况 截至5月15日,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共受理案件3362件,同比上升5.29%。其中,外劳力案件2594件,占收案数的77%;集体争议案件33件,比去年同期持平,涉及劳动者802人,略低于去年同期。从仲裁请求类型来看,主要集中在主张工资、社会保险费、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该四项请求的涉案数分别达到1474件、1202件、880件和858件。按照企业性质划分,发案高地为民营企业,共计2445件,占累计收案的72.7%,其中以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为最,共计发案1336件,占民营企业案件数的54.6%。
仲裁结案情况 截至5月15日,我区劳动争议仲裁已结案件2840件,结案率为77.81%。已结案件中,裁决1435件(终局裁决939件)、调撤1239件、其他方式结案166件,调撤率为49.47%。用人单位胜诉926件,劳动者胜诉293件,双方部分胜诉1621件。劳动争议仲裁为当事人挽回拖欠工资等经济损失约1755万元。
上半年,我院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践行服务理念,凝聚文化内力,树立独具一格的工作品牌。
(一)依托两条路经,建设仲裁服务品牌。一方面,我院在传统路径内,即对案件当事人从咨询、立案、审理等各环节加大服务力度,使得案件得到便捷高效的处置。另一方面积极履行社会服务职能,在案外加大对劳资双方的.宣传指导力度,为及时排解纠纷隐患,促进劳资和谐献力。
一是案内注重便捷增“效”。
1、在劳动人事争议法律实习基地成立后,今年我院及交大凯原法学院在互访交流的基础上,确立了进一步深入合作的机制,即揭牌成立交通大学“法律诊所”,承担向有困难的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等职能,其办公室设在我院接待大厅内。自成立以来,法律诊所共向50余名仲裁申请人提供了指导服务。
2、自今年仲裁申请代收窗口正式运作以来,我院陆续走访了各窗口,指导工作并排查问题,截至目前各窗口共代收申请书265份,就近申请仲裁的便捷效果日益显现。
3、针对现有仲裁分庭的办案力量较为薄弱的现状,我院派遣了经验丰富的仲裁员常驻分庭办公,对分庭办案人员进行指导带教,使分庭得以全面承担起妥善处置区域内发案的职能。此外,积极探索在梅陇、莘庄等争议多发地区开设新的仲裁分庭,以完善争议就近解决机制。
4、针对案件的特殊情况,推出面向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及未成年工的关爱措施,有效采取“休息日仲裁庭”、延时加班开庭、留置送达等促案件快审快结的各类举措,今年前5月共为135个案件举行“休息日仲裁庭”。
二是案外注重指导促“谐”。1、将“仲裁苑”讲坛结合局“五单式”培训要求,与局系统有关部门整合力量,共同在基层开设旨在指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预防劳资纠纷的培训讲座。目前,第二期讲座已开设一场,主题为“本市工伤保险政策及仲裁实务”。2、作为“仲裁苑”讲坛的延伸内容,我院通过每月与闵广电台合作录播仲裁案例访谈节目研讨热门案例,向劳动者传达理性维权的理念和知识。第一、二期访谈节目已在fm102.7频率播出,收到良好的社会反响。3、继续在结案后,就用人单位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以及程序问题,向用人单位发出仲裁建议书,提出规范其内部劳动管理的意见和要求,排除纠纷隐患。今年前5月共累计发送76份。
(二)围绕三个视角,打造文化建设品牌。从“人”“境”“事”三个角度,进一步挖掘文化建设内涵,即通过提升素质、调动潜能培养职工的文化素养,通过拓展功能、满足所需营造工作场所的文化气息,通过投身公益、组织节日活动不断探索文化深度,着力打造我院的文化建设品牌。
一是培育文化之“人”。1、开展各类学习活动,提高职工综合素养,如利用院务会议组织职工观看网络公开课,摄取人文知识;邀请区职培中心主任潘爱莉赴院举办“茶”知识讲座,使职工轻松贴近茶文化;牵头组织局行政执法条线读书活动,以集体名义向xx区图书馆借取了批量图书,进行自主管理,参加了由xx区图书馆为文化爱好者组织的两期“公益文化讲座”,积极参加“品书香、悟人生”读书征文活动;组织职工学习第九套广播体操等。2、鼓励职工发言、出力,主动展示和挖掘自身亮点,如组织开展“我爱我院”征文活动,职工从中分享成长感悟和工作、生活收获;作为对过往工作的回顾和对新年度的展望,由职工自行制作贺岁视频《工作中的微笑》;年初开展“金点子”征集活动,共向职工征得各类“金点子”40余条;借与交通大学的合作契机,我院吴佳鸣、严春华、胡一舟、张纯煦四人被正式聘为上海交通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
二是营造文化之“境”。为使办公场所更加舒适、活泼、亲和,我院对办公室布局进行部分调整,增设了健身房和接待室,并开展“最给力”办公空间布置及评比活动,鼓励全体职工发挥主观能动性,对各自使用的办公空间进行打造。在宣传栏的维护方面,增设了“乐活天地”板块,供职工议热点、享生活;增设“仲裁员风采展示”和“活动掠影”板块,供职工掌握工作动态。此外,带领职工走出院门,考察了厦门劳动人事仲裁部门,参观了微软亚太区全球技术支持中心和xx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建设经验,以提高我院建设水平。
三是参与文化之“事”。1、我院将20xx年定为公益服务年,计划开展一系列公益活动。目前,以推广垃圾分类观念、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为目标,组织了一场垃圾分类知识竞赛;明确将中谊福利院定为我院志愿服务定点单位之一,并组建了一支志愿者队务,定期对福利院老人开展关爱慰问。2、以各类节日为活动契机,挖掘节日背后的文化内涵,组织多样的团队活动。元宵节时,职工们亲自动手熬煮汤圆,热热闹闹地围“炉”品尝;“五四”青年节时组织全体团员青年参观历史名城,体悟历史责任;“六一”儿童节前夕组织开展“宝宝乐”亲子活动,组织院内4至6岁儿童及其父母参观我院工作场所,游玩了星期八小镇。
二、业务管理标准化,内务管理规范化,形成严谨高效的工作模式。
(一)明确标准,严把案件审办工作。1、举行新版劳动人事仲裁庭徽和工作胸徽启用仪式,于3月1日全面启用标准徽章。2、制订规范性文件,如制定档案管理规定及查阅规范、安检须知,并上墙公示;启动院规章制度汇编工作,以此为契机,梳理并统一各类法律文书格式;制订《仲裁代理人暂行规定》、《集体劳动争议处理规定》等,以进一步规范代理人的仲裁行为,规范集体争议的处置程序。3、与区人民法院召开20xx年xx区劳动争议裁审联席会议,对仲裁、审判过程中尚需统一认定标准的业务问题进行深入探讨。4、通过院务会议温习有关首问责任制、规范服务的具体内容;召开行风政风工作会议,排查问题,并从被投诉个人、被投诉个人所在庭室、所在庭室的负责人三个层面明确了追究办法。
(二)制定规范,夯实内务管理工作。1、制定了“办公室效能工作一览表”,将可量化工作的时间节点、目标数量进行全面梳理;制作“接待工作准备事项清单”“资产报修单”等书面样章,推行“下单服务”,便于量化统计。今年前5月,我院共完成16次领导来访的接待工作。2、对信息采写机制进行了梳理,将有关院内工作的各类信息分党务、政务、业务三类落实专人负责;邀请局宣传科科长赴院主讲信息写作,为提升信息工作水平打好基础;对《仲裁工作月报》进行改版,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反映重点工作及内务管理工作情况。
一、人员问题。近期,区内劳动人事争议发案势头显著,相形之下,因部分人员调岗、离职、退休、生育等情况导致的专职仲裁人员紧缺,案件处置不及等问题开始显现。此外,因劳动、人事仲裁职能整合之故,一部分专职仲裁人员尚未取得劳动人事仲裁员资格证,这对于通过内部岗位调整、开设仲裁分庭等方式消解案件压力的工作形成掣肘。
二、车位问题。因受与我院办公场所所在园区物业之间有关免费停车位数量的约定所限且无财政经费保障,我院部分专职仲裁人员、市局下派的兼职仲裁员、仲裁分庭工作人员的停车问题无从解决,给工作造成了一定困扰。
三、餐费问题。财政拨付给我院的工作人员午餐费与实际存在较大差额:保安人员无餐费保障,制度内和制度外人员分别存在每餐2元和5元的经费缺口,尚需协调解决。
一、挖潜增效,加大化解劳资纠纷的力度。面对案多人少的工作现状,通过发挥二线庭室的辅助作用,激发仲裁分庭办案潜能,发挥兼职仲裁员乐于调解、善于调解的特点,有效运用交通大学法律实习生队伍力量,充分体现专、兼职仲裁人员的办案优势,提高案件化解能力。按照市局“开标准庭、办标准案”的要求,把好案件质量和数量关口。继续推进建章立制类工作,形成全面、系统的规范案件审办工作的文本依据。开展交流、调研、考察等活动,不断从相关渠道取经汲养,提升我院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多措并举,深化创优工作的内容。在前期完成我院《20xx年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的基础上,实行专人负责、群体配合,按照20xx-2012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及市人保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创建要求,完成相关创建申报事宜。选举成立院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院团支部委员会,使工会和团组织成为协助党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良好抓手,在创优工作中发挥作用。继续扎实院品牌建设工作,开展好帮困助学等一系列公益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局行政执法条线读书活动;创新信息化管理机制,开发院各类信息查询系统、制作仲裁形象片等,使仲裁尚法厚德的精神品质进一步得到凝聚。
三、创新驱动,扎实群众工作的基础。根据局《关于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意见》,创新服务基层及预控纠纷的方法,不断增强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方面,在莘庄、梅陇等劳资争议多发地区开设仲裁分庭,探索设立作为法律实习基地内容之一的社区调解工作站,并有效运用现有的裁调协调互动机制,努力将劳资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于萌芽阶段。另一方面,继续发挥“仲裁苑”讲坛、仲裁建议书等机制功能,编制仲裁典型案例,履行仲裁部门的社会服务职能,努力消减劳资隐患。
仲裁工作总结报告篇5
(一)劳动监察工作扎实有效。20xx年上半年,劳动监察局对照市局工作目标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了各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为引导区内各用工单位合法用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于20xx年3月1日至6月25日开展了20xx年度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工作。通过该项工作的开展,加强了对区内各用人单位、尤其是用工量大的各企业的监督力度。
2、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局联合公安、工商、人力资源市场等部门,认真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在3月15日的全省专项行动日,还专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再次对辖区内人力资源市场进行核查、宣传。完成了全区3个职业中介机构和10个用工量较大企业的检查、审核工作。通过这次专项检查行动,加强了对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和各工业园区企业依法用工的监督管理。
3、开展了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农民工参保情况等为主要内容的“春暖行动”专项检查。专项行动中,我局创新工作方法,整合劳动保障监察力量,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深入用人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此次行动共检查用人单位30余户,纠正了部份用人单位在用工方面的不当之处,也为企业负责人在依法用工方面上了一堂“普法课”。
4、完善了举报投诉制度,及时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通过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箱、制定限期办结制度等方式,对受理的举报投诉案件做到了“及时调查处理、件件有回复”。上半年,我局共接到举报投诉案件42件,立案42件,结案42件。为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克扣的工资等待遇224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5、参与处理突发事件,做好“保稳定”工作。在上级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参与了鑫旺金属公司员工集体纠纷事件的调解工作,为事件的成功处置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劳动仲裁工作规范有序,步入正轨。在劳动仲裁院的基础上,我局劳动仲裁工作由弱到强,并力争创优;通过加强作风建设和完善各项制度,我局劳动仲裁工作也规范有序地发展。
1、加强了仲裁院的队伍建设和仲裁文化建设。20xx年12月份,仲裁院通过公开招考,选拔录用了2名具有本科学历的法律专业毕业生从事专门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并且,采取以老带新的有效途径,让新进的工作人员不断充实业务知识和办案经验,也促进了老仲裁员知识结构的更新和完善,切实提高每位仲裁工作人员自身素质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能力。为适应不断涌现的新的劳资纠纷,仲裁院还针对典型案件实行全体仲裁员评议制,在评议中学习,不断提高仲裁员业务水平。上半年,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19件,立案19件,结案8件,参与市局受理的案件审理1件。
2、开展了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和“仲裁大练兵、素质大提高、作风大转变”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活动的开展,强化了调解仲裁队伍、会议制度、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工作,确立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形成了周会议制度,使仲裁调解工作开展“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步骤、事后有总结”。
3、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上半年,仲裁院制作了一批体现仲裁工作指导思想、工作主题的标语,并对照市局《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优质服务窗口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完善了各开庭注意事项,公开了工作人员信息等,争创优质服务窗口。仲裁院严格按照《调解仲裁法》及其它关于仲裁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文件要求开展仲裁工作,坚持依法办案、依程序办案,坚持“以程序的公正保证实体裁决的公正”。历年以来经过仲裁院办理的仲裁裁决案件,没有出现被法院撤消的情况。
1、劳动监察工作中,法律关系的不明导致部份案件的处理于法无据。由于广大民工的法律意识不强,而部份用工主体都是自然人,双方关系在本质上属于个人雇佣关系。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的投诉时面临于法无据的尴尬。
2、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尤其是确定劳动关系、工伤赔付实施办法等方面的法律空白,导致仲裁业务中经常出现于法无据等情况。
1、继续加强劳动政策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让用工方负责人与劳动者了解劳动保障政策,增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意识。
2、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完善举报投诉“绿色通道”,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作用,为广大劳动者维权提供便利,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3、按照《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优质服务窗口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积极做好仲裁院的软、硬件建设,争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优质服务窗口。
4、加强与市局及其它兄弟县市区仲裁院的学习交流,吸取他们的先进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切实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规范化、正规化建设进程。
仲裁工作总结报告篇6
根据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办理劳动合同鉴证的通知》精神(黔劳社厅发〔20xx〕5号),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从20xx年2月1日起取消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工作,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我市按照上级规定,在取消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工作后,立即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管理工作的通知》,再一次详细明确了实施劳动用工备案的要求与内容。通过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对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截止到目前共有166家用人单位实施了用工备案,涉及劳动者7626人。
作为全市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处理部门,劳动仲裁科负责对全市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解、仲裁。20xx年截止到目前我科共收案58件,其中立案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53件,经审理裁决38件、调解12件、准许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3件,时限内案件结案率为100%,涉及金额10多万元;经过认真审查,共有5件申请劳动仲裁的案件不属于我科的受案范围,我科均依法开具了不予受理通知书。同时我科建立健全了劳动争议案件登记台帐,明确记载了各个劳动争议案件的基本情况;对已结的劳动争议案件,我科在规定时间内均已进行装订归档。
对用人单位报送的集体合同,我科严格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严把集体合同审查关,全力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劳动权益。
今年我科着重做好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法律法规与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积极帮助用人单位理顺劳动关系,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和谐发展。对市属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涉及到的劳动政策方面的问题,我科总能急企业之所急、在请示上级业务部门和联系各相关单位后,尽力为企业提供准确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帮助企业作好改革改制中的宣传解释工作,保证市属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我科在工作中积极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半年来共处理信访件2件,接待来信来访群众300多人次,回答涉及的劳动问题几十个,较好地宣传了劳动法律法规与政策。
今年我科积极参加了全局的帮村扶贫、信访维稳、突发事件处置等各项工作。
在局班子的领导下,我科全面完成了共性目标。
自“两法一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劳动争议案件呈现出“井喷”态势,立案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80%,而我科的工作人员只有2名,已远远不能满足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需要;况且由于人员限制,长期不能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庭(3名仲裁员),只能由1名仲裁员长期独任审理。此问题的长期存在,对于规范仲裁程序、提高仲裁质量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急需得到解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出台后,明确规定劳动争议案件不再收取费用,这是一项利民措施。但大量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如没有经费予以保证,势必会影响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正常处理。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增加办案人员,切实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
二是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解决办案经费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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