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纪委监委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执纪工作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纪委监委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执纪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达到某一特定效果,要求决策助理人员高瞻远瞩,深思熟虑,进行周密思考,从不同角度设计出多种工作方案,供领导参考。以下是分享的2021纪委监委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执纪工作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2021纪委监委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执纪工作方案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为进一步确保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根据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市纪委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执纪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关于决战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能,精准聚焦全县脱贫攻坚专项监督重点,持续深化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创新工作方法,注重监督效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的监督保障。
二、监督内容、重点
县纪委监委将坚持“监督的再监督”工作职责,从“四方面”着手,即两级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方面、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方面、驻村工作队员的岗位责任落实方面、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落实方面抓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监督工作。
(一)县委、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1、县委、政府,乡镇党委、政府是否存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
2、各级党委是否坚决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的政治责任,是否坚持党政同责,政府主要领导主动担责,是否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工作职责,完成遍访任务,是否及时听取研究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等问题。
3、包联处级领导是否落实下基层督导责任工作,是否完成每月深入一线督导不少于1次,形成工作日志;
是否将包联乡镇的未脱贫户、边缘户、脱贫监测户遍访一遍;
是否严格落实包联下基层要求,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搞陪同的方式到包联地区督导检查、抽查暗访、排查隐患、推动镇村排查隐患、解决问题、落实责任。
4、是否有效推进2020年度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履职情况,主要表现是否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
是否对脱贫户和边缘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
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
是否采取各项措施提升各类扶贫效果。
5、是否开展脱贫攻坚全面排查工作,主要是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信息是否存在“账实不符”的问题,“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政策、项目是否落实到位,贫困家庭享受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等问题。
6、是否实施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注重扶贫效果,是否围绕“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等重点工作和短板问题开展挂牌督战等问题。
7、是否采取措施巩固脱贫成果,主要内容是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兜底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扶贫资产收益管理、扶贫扶志、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扶贫改革试验区项目、统筹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等方面是否抓细抓实抓落地。重点是扶贫政策、项目、资金、成效及工作落实,是否存在只重档案表格不重实效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
8、是否存在频繁检查评比问题。
9、是否从严从实完成问题整改工作,主要是能否坚持由点及面、举一反三,高质量完成中央、自治区、市级各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方面
1、县扶贫办及行业监管部门是否坚持摘帽不摘政策,进一步压实教育、住建、卫健、医保、民政、水利等“三保障”工作监管部门的责任;
是否存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2、县扶贫办及发改、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存在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
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是否存在的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
3、“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教育方面,①控辍保学监控不到位问题,②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失学辍学等问题;
医疗方面,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①补助发放是否及时到位的问题,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否全面落实等问题;
住房方面,鉴定、验收手续要齐全,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主要解决:①无房户问题,②加固质量不达标问题,③建新不入住、建新不拆旧等问题;
饮水安全方面,主要解决:①饮用水水检测质不达标问题,②净水设备发挥效应低问题,③做好管网改造和后续管护工作,从长远上谋划、统筹考虑,切实解决饮水安全隐患。
4、是否存在频繁检查评比等问题。
5、是否从严从实完成问题整改工作,主要是完成中央、自治区、市级各项巡视巡察发现脱贫攻坚方面的问题。
(三)驻村工作队员的岗位责任落实方面
1、是否坚持摘帽不摘政策,是否保持派驻干部队伍相对稳定。
2、是否对非贫困村增派帮扶干部,是否对新选派的驻村干部和新上岗的乡村干部进行全员轮训。
3、驻村干部是否与原单位完全脱钩,是否保证每周四天三宿吃住在村、工作到户。
4、是否存在“挂名”“走读”帮扶等问题。
5、驻村帮扶工作是否有工作成效,是否存在“出工不出力”问题。
(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落实方面
对照县委、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驻村工作队员的岗位责任落实三个方面开展监督执纪工作,重点关注以下八个方面:
1、政治监督方面,是否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政治任务,把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作为今年头等任务、头等大事;
是否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不及时、不深入;
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县脱贫攻坚重大部署不担当、不作为、行动慢;
是否存在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抓扶贫工作作风漂浮,不上心、不尽力等问题。
2、扶贫项目建设方面,是否存在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
是否存在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
3、激发群众主动脱贫内生动力方面,是否注重志智双扶,多措并举,持续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激发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4、挂牌督战成效,是否严格落实县委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一饮水”、“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等重点工作和短板问题要求开展挂牌督战工作。
5、工作纪律方面,重点监督驻村工作队的在岗、驻村、工作履职,是否存在入户不扎实、“挂名”“走读”帮扶等问题。
6、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是否存在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脱贫攻坚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不实不细、弄虚作假等问题。
7、巡视整改问题方面,在完成中央、自治区、市级各项巡视巡察发现脱贫攻坚方面落实问题方面是否存在文件整改、数字整改,整改不实、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等问题。
8、严肃执纪问责方面,扶贫领域存在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一经发现,坚持依规依纪、即收即办、严查快办。
三、监督方式、方法
县纪委监委将紧紧围绕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对县委、行业监管部门、乡镇、行政村、驻村工作队、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六个层面的监督,采取下沉到户挂牌精准监督、“双百活动”联村干部末端监督、专项督查日常监督三种方式开展工作。
(一)下沉到户挂牌精准监督
对全县“三类人”,即未脱贫的7户16人、存在致贫风险的139户、268名边缘人口和存在返贫风险的86户、169名脱贫人口,县纪委监委实行下沉到户挂牌监督的方式。
第一步:采集数据,建立台账
乡镇、行业主管部门采集以上人员基础信息,享受帮扶项目、列出脱贫实施方案、路径、进度等信息,县纪委监委依据信息,落实到每户每人,建立挂牌监督图和台账。
第二步:及时分析,动态研判
每月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将挂牌监督涉及人员脱贫工作进度上报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对采集数据进行及时分析、研判,动态管理。
第三步:重点关注,时时跟进
对于上报信息不准确、脱贫进度不符合实际、长时间脱贫进展无效果的人员所在乡镇、行政村,县纪委监委实施重点关注,建立台账,实行时时跟进,月月监督。
第四步:随机抽查,到户核查
对挂牌监督涉及人员所享受的扶贫项目、扶贫资金、扶贫效果进行不定数、不定期的抽查,采取不打招呼、直插一线、直接入户的方式查看扶贫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查看扶贫效果、贫困户对扶贫工作的满意度等问题。
第五步:及时反馈,盯紧效果
对重点关注户的问题县纪委监委月月反馈,时时跟进脱贫进度。对于除重点关注户以外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乡镇、行业监管部门,督查盯紧整改落实工作效果。
(二)“双百活动”联村干部末端监督
2020年“双百活动”主题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专项监督年”,握指成拳,发挥合力,切实依托“双百活动”打通脱贫攻坚监督工作的“最后一公里”,确保脱贫攻坚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1、建立清单,有的放矢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扶贫领域群众关注度高的、反映集中的、政策发生变化的各项扶贫领域工作流程印发“双百活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手册,重点关注“三类人”扶贫工作进展,注重扶贫实际效果。纪检监察联村干部依据执纪清单有的放矢,开展每月的入村监督工作。
2、直插基层,实地踏查
全面落实脱贫攻坚“末端工作法”,联村纪检监察干部深入乡镇、行政村、贫困户,实地踏查,采取谈话了解、调查问卷等方式,实地了解扶贫项目进展情况、扶贫项目实际发挥效果、贫困户对扶贫成效的满意度等问题。同时根据监督清单,聚焦监督重点,落实监督流程,做好对乡镇、行政村层面落实扶贫政策、项目、资金、成效及工作落实上,关注只重档案表格不重实效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及时跟进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工作。
3、建立台账,月月跟进
联村纪检监察干部每个行政村设立“四必访一跟踪”台账(即贫困户必访、老党员必访、老信访户必访、驻村干部必访、违法违纪党员一跟踪台账),“一竿子插到底”,有针对性的根据脱贫攻坚工作时时跟进必访户,从必访户中了解本村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发现问题,实施月月监督。
4、压实责任,注重效果
对于联村纪检监察干部发现的有关脱贫攻坚工作的相关问题,活动办统一汇总,整理。乡镇、行政村一级能够立刻整改的,紧盯整改效果,防止“雨过地皮湿”现象出现;
乡镇、行政村一级不能解决的,需县级整体协调的,及时向县委反馈、报告、提醒。
(三)专项督查日常监督
1、县纪委监委专项督查
(1)根据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信访情况,案管室线索情况,精准发现问题,建立脱贫攻坚专门问题线索台账,“精准画像”,有的放矢,针对发现问题开展专项督查。
(2)县纪委监委针对全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程精准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百日攻坚监督专项行动”(时间从2020年3月底到6月底)。
第一步:提前介入,监督前置
与县扶贫办做好基础工作对接,建立全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程户信息台账。同时对全县范围内的无房户、新建户、维修加固户的资料上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促乡镇、行政村积极落实主体责任,把握工作节奏、确保上报信息真实,可信,从上报环节“挤出水分”,防止套取资金、优亲厚友、官僚填报数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发生。
第二步:实地踏查,过程监督
督促县直有关行业部门做好上报信息真实、准确性核查工作。成立专项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实地踏查等方式对全县上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过程监督,重点关注上报信息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套取资金、优亲厚友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无房户、新建户“有房可住”,维修加固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专项资金花在“刀刃”上。
第三步:关注效果,结果监督
采取调查问卷、谈话了解等方式对全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程工作的实际脱贫效果进行监督,重点关注在工作过程中是否存在乡镇、行政村干部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作风问题。
第四步:严肃执纪,追责问责
对于“百日攻坚监督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乡镇、行政村反馈,紧盯整改情况。对于迟报、乱报、不认真核实、不把握工作进度及套取资金、优亲厚友等腐败和作风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置。
(3)积极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对于已经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深入剖析,对发现的漏洞提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弥补漏洞、建章立制。
(4)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巡回检查、专题调研、直奔项目一线、直插项目现场等方式,跟踪了解扶贫领域重点项目情况,紧盯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2、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
(1)乡镇纪委充分发挥属地优势,通过全程监督扶贫项目实施、聚焦本地区扶贫重点项目、精准发现本地区扶贫共性问题等方面开展日常监督,建立监督台账、细化责任,明确到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提醒、整改。
(2)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探照灯”作用,加大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监管责任的监督。通过建立日常监督台账,盯紧脱贫攻坚中行业监管重点岗位、关键领域、关键环节、重点人群的方式,针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行业监管部门扶贫工作务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舆论宣传,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在林西纪检监察网、林西廉政微信号上公布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举报电话,拓展问题线索来源。会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善问题线索快速移交机制,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统一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宣传部、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
(二)建立督办制度,保障办案质效。对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市纪委转办和交办件、自治区纪委和市纪委主要负责人批示件及典型问题等自治区纪委重点督办的线索,建立督办台账,直查快办;
依据2019年“高质量办案年”活动方案,打破原有的各乡镇(街道)纪委、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各自为战,分头办案的模式,聚组连片,建立六个片区,片区长由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担任,负责所在地区的案件办理、案卷质量、进度调度、人员分配等综合协调工作,发挥区域优势、优化人员配备,分区办案,区内联动,达到人无闲人、案无闲案、全员办案、案结事了。审理部门从实体到程序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把关,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处理问责不到位不放过。(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审理室、纪检监察室、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三)保持高压态势,发挥警示作用。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要严肃处理问责,又要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一问三责”要求,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多发频发、监督执纪问责不力、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常态化通报曝光制度,对扶贫领域典型问题实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适时召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题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剖析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宣传部、案件监督管理室)
(四)治标与治本,统筹推进。把深入推进“三务”公开、农村监督体系建设作为发现和预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加大对“三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肃查处村务不公开、不透明、暗箱操作、浑水摸鱼等问题。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对已经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对发现的漏洞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弥补漏洞、建章立制。(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各纪检监察室、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五)握指成拳,形成专项治理合力。结合开展的民生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治理、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清风干部”队伍建设、重点股室监督考评工作等专项工作,特别是涉及扶贫领域各项政策、项目落实,握指成拳,同向发力,推动各专项治理工作形成治理合力。(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各纪检监察室、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2021纪委监委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执纪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镇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脱贫攻坚新部署新要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贫困户脱贫条件;
聚焦“三精准”、“三落实”,巩固提升工作质量。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精准帮扶,对建档立卡户脱贫、贫困村出列、扶贫项目建设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从严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所排查出的问题,逐村逐户逐人逐项整改清零、对账销号,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时间安排
2020年3月1日至4月30日。
三、工作内容
(一)2014年以来脱贫攻坚“回头看”
核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实现情况、主要收入来源、获得帮扶和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2015年以来实施的扶贫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行政村“双基”建设情况等。具体分为两大类3个方面:
1.贫困对象“回头看”
(1)建档立卡贫困户“回头看”。主要包括①核查错评、错退,户内多人、漏人和漏评情况和基本信息准确性;
②核查“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实现情况和保障质量;
③核查获得帮扶和参与脱贫攻坚项目落实情况和帮扶措施、政策落实情况;
④核查贫困户主要收入来源,分析贫困户收入来源结构,收入是否有长期稳定性。⑤核查脱贫户脱贫质量和后续帮扶情况,未脱贫户重点核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能实现稳定脱贫。
(2)村居脱贫攻坚工作“回头看”。主要核查①脱贫攻坚档案整建。②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③村级组织建设。④驻村帮扶(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联系单位)。⑤扶贫项目建设和管理。⑥村集体经济收入。⑦人居环境整治。⑧村干部业务能力。贫困村除了核查上述8项目内容外,重点围绕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
有1项特色产业且运营情况、带贫减贫情况良好;
村集体有稳定经济收入来源,年收入不少于5万元以上;
村内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明显改善等出列4条标准,核查贫困村出列后巩固提升情况。
2.扶贫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回头看”
核查2015年以来扶贫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带贫减贫等情况。一是核查项目政策落实、资金监管、摘帽不摘政策等情况。二是核查项目建设、项目运营、后续管护等情况。
(1)项目申报方面,是否流程规范、材料是否齐全。
(2)项目实施方面,是否程序规范、档案是否完备。
(3)项目效益方面,是否产生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效益质量如何。
(4)项目带动方面,是否带动村集体、贫困户增收,增收质量如何。
(5)项目后续管护方面,是否合法合规、是否落实监管机制,是否管护到位。
(6)项目库建设方面,是否符合实际、质量如何。
(二)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
1.核查贫困户2020年度扶贫手册填写情况、帮扶措施、帮扶成效落实情况。
2.逐户核查2020年“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落实情况,核查脱贫人口后续帮扶情况,未脱贫人口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3.贫困村2020年帮扶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
4.有扶贫开发任务的村2020年项目谋划及建设情况。
5.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完成情况。
四、工作方法
(一)数据来源。贫困对象“回头看”数据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为基础,对系统内涉及的贫困户、有扶贫开发任务的村、扶贫资金项目进行全面核查。数据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
(二)操作方法。以自查和核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3月1日—8日。①对2014年以来建档立卡户的自查,由村(居)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组织帮扶责任人和联系人,按照帮扶、联系名单逐户自查。②对村居进行自查,由村居“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自查。③贫困县退出自查,由村居“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自查。④对2015年度以来扶贫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自查,由镇项目核查组负责。⑤对村居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由镇扶贫资金核查组负责。
第二阶段:镇级核查3月9日-14日,由镇扶贫工作站和涉及的相关部门对第一阶段自查情况进行核实,各村居、部门和责任人同步整改;
3月15日-31日对核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3月31日前整改完毕。
第三阶段:县级核查4月1日—15日。由县核查组进行实地核查。
五、工作保障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镇成立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推进大排查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明确职责,分工落实
1、镇班子成员对联系村居工作推进落实负领导责任,签字确认表格上报,督查推进工作开展,督促落实问题整改。
2、包村干部和村居党组织书记对本村居工作开展负主要责任,统筹组织推进工作的开展落实。
3、镇工作站和各村居扶贫专干分别对镇村两级的业务工作负直接责任。
4、镇级帮扶责任人和机关单位帮扶责任人的联系人服从村居工作安排,对帮扶、联系的贫困户自查和整改负第一责任。
2021纪委监委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执纪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解决我镇影响“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摸清贫困人口脱贫措施、脱贫路径、发展需求,补齐短板,确保脱贫过程扎实、脱贫工作务实、脱贫结果真实,决定在全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遵循,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XX镇2019年脱贫攻坚“秋季攻势”实施方案》的要求,聚焦目标标准,突出问题导向,紧盯年度任务,狠抓工作落实,集中时间,进村入户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的拉网式、排雷式大排查,并拿出过硬措施,确保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全面解决、中央专项巡视和各级各类检查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排查时间和范围
(一)排查时间安排:1.问题排查。9月14日前提交问题清单。2.问题复核。9月22号前完成排查出问题的复核工作。3.问题销号。按照省扶贫办要求,大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录入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并于9月30号前在系统内销号(无法销号的9月25号前必须提交情况说明)。4.持续排查整改。坚持边排查边整改,持续开展大排查,整体工作要在10月底前完成。
(二)排查范围:对全镇28个村所有农户(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一般农户)开展全面排查。
三、排查内容
(一)“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方面
1.“两不愁”情况。重点排查农户能否通过自产或自购满足口粮需求以及一定的肉、蛋、豆制品等必要的营养食物;
是否有能力自主购买,做到一年四季有应季换洗衣服。
2.“三保障”情况。一是“义务教育有保障”。全面掌握所有农户家庭适龄儿童义务教育保障情况(义务教育年龄段指6到14周岁儿童);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适龄儿童未入校就读和已就读学生辍学现象,排查重度残儿“送教上门”工作情况;
查看一般农户是否存在因学致贫隐患,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教育资助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到位。二是“基本医疗有保障”。查看一般农户是否存在因病致贫隐患,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医疗是否得到保障。重点排查:(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否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
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合参保费用是否由政府全额代缴。(2)全面核查XX镇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是否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要求;
每个行政村是否有1个卫生室,且服务能力是否达到《村卫生室管理办法》(2014年)要求。(3)全面排查XX镇中心卫生院是否有合格的医师;
每个村卫生室是否有合格乡村医生。三是“住房安全有保障”。查看一般农户是否存在住房安全隐患,危旧房屋处置工作是否到位,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是否有安全住房以及现有住房面积;
鉴定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等级;
掌握危房拟改造时间以及危房改造所需资金。
3.“安全饮水有保障”情况。对照《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
18-2018),排查所有农户饮水量、水质是否达标,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二)“七个不落、一个不少”方面
对照省脱贫攻坚“大排查”工作,全面排查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政策落实、工作推进、资金使用、项目管理、脱贫成效等方面的不足与短板,具体内容为:真贫不落一人,全面覆盖,重点是“漏评”“错评”“错退”“户内多人或漏人”“人为分户”等;
资金不落一分,全面到位,重点是扶贫资金投入是否到位,扶贫资金拨付与支出是否及时,扶贫资金使用是否精准、有效益,扶贫项目安排是否精准,扶贫资金监管是否到位,扶贫小额信贷管理是否规范,光伏扶贫收益分配机制是否健全等;
政策不落一项,全面落实,重点是政策落实是否到位,是否有偏差,是否存在“悬崖效应”,重点工作推进是否有力,政策宣传是否全面覆盖等;
产业扶贫不落一户,全面对接,重点是产业帮扶带动是否精准全面,有劳动能力和有发展愿望的贫困户是否全面落实产业帮扶,所有贫困村是否全部实施产业扶贫项目,是否存在“一补了之”“一股了之”,产业扶贫效益和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是否明显,后续服务措施是否到位等;
健康脱贫不落一家,全面完善,重点是是否实现“应保尽保”,是否存在“层层加码”“拔高健康脱贫政策标准”“要求贫困人口家庭医生100%签约,但履约服务难以保证”“村卫生室建设不规范,有的村卫生室旧的不用又建新的”等问题;
搬迁不落一宅,全面安居,重点是“住房安全有保障”。查看一般农户是否存在住房安全隐患,危旧房屋处置工作是否到位,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是否有安全住房以及现有住房面积;
鉴定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等级;
掌握危房拟改造时间以及危房改造所需资金。帮扶不落一方,全面聚力,重点是帮扶工作是否流于形式,是否存在挂名帮扶、帮扶不深、过年过节简单送钱送物等现象;
“双基”建设加快推进,不少一村,重点是道路、水利、电力、通信和基本公共服务方面是否存在短板、是否达到退出标准等。
(三)脱贫人口“回头看”(动态调整)方面
对2014年以来已脱贫且享受政策的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核查,对标注稳定脱贫的也要进行一次全面摸排。核算历年脱贫人口家庭收入是否稳定超过当前脱贫标准(2018年人均为3500元),各项政策措施的延续及巩固提升情况以及贫困人口基础信息。(具体要求见《关于组织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工作的通知》(X扶〔2019〕15号))
(四)中央专项巡视及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方面
对中央专项巡视及成效考核反馈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回头看”,重点排查金融扶贫、电商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光伏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等方面是否存在违反政策规定的现象。
以上排查内容见附件。
四、排查方式及步骤
(一)组织排查。组织镇村干部,每2人一组,按照“村村进、户户到、人人见、项项清”要求,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对“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政策措施落实、脱贫标准和程序、帮扶情况等方面进行排查。具体排查内容见入户排查表。
(二)梳理汇总。每天入户排查结束后,调查表交镇扶贫工作站。
(三)集中整改。10月份为全县脱贫攻坚大排查发现问题集中整改月,镇扶贫工作站对照问题类别分别将排查问题交办相关镇直职能单位,在县直职能部门的指导下,相关镇直单位要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拿出整改措施,指导各村开展整改。各村要确保在10月底前将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报镇扶贫工作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大排查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落实脱贫攻坚中央巡视整改的重要举措,是脱贫攻坚“秋季攻势”的重要内容。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压紧压实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战。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相关职能单位要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脱贫攻坚大排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突出问题排查。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紧紧围绕贫困户实现长期稳定脱贫这条主线,对脱贫成效及帮扶成效开展“回头看”。要一村一村地查、一户一户地过、一项一项地问,不遮掩、不隐瞒、不留死角,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相关排查表格等原始资料要保留存档在村并复印一份报镇扶贫工作站。9月14日前要提交问题清单,9月22号前要完成排查出问题的复核工作,9月30号前录入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并在系统内销号(无法销号的9月25号前必须提交情况说明)。
(三)强化问题整改。相关单位要根据职能分工,明确相关标准,做好排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口径解释,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集中时间开展分析研判,结合入户排查适时开展调研,进一步找准问题症结和问题阻点,深入剖析主观客观原因,拿出整改措施。加强整改督促指导,对共性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本领域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大排查整体工作务必在10月底前完成。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村在入户排查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表格内容开展排查,各村排查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仔细排查,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镇党委政府适时组织工作督导,对排查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作风不扎实以及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坚决一查到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关键词: 执纪 脱贫 攻坚 纪委监委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执纪工作方案 2022纪委监委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执纪工作方案 纪检组专项工作监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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